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丹麦申根商务签证

签证基本信息
国家/地区丹麦 (欧洲)
签证类型商务签证
入境次数单次入境
有效期以领馆批出为准
停留期以领馆批出为准
办理时间正常 15 个工作日
所需材料

材料名称类型备注
护照原件因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,带贴签和出入境章的页面均须复印。护照有效期在行程结束后6个月以上;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;完整无破损,无水渍。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。
照片原件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色照片2张,35×45mm。正面免冠,请勿露齿,脸部占照片70%-80%。
个人资料表原件完整填写个人资料表,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,尤其注意单位电话的真实。
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,内容必须清晰。
户口本复印件本人所在户口本全本复印件,包含户口本首页、户主页、本人页、配偶页、子女页等。
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提供结婚证扫描件;离异提供离婚证(离婚协议)扫描件;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证明扫描件
在职证明/中方派遣函原件由雇主出具的英文证明信,须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、加盖公章、签名、注明 日期,并写明: 1) 用人单位完整地址、电话号码及联系人; 2) 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、工作年限及准假说明; 3) 旅行费用承担方; 4) 签字人员姓名及职务。
名片原件所提供的地址、电话、姓名必须正确真实,可以联系到本人(如适用)。
单位证明(营业执照)复印件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。
单位资产证明原件如单位出资请提供工作单位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(公司名称开户,有银行盖章)。
资产证明(银行流水)原件申请人须提交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近三个月对账单(附银行盖章);定期存款证明无效。申请人如由 他人赞助旅行费用,仍须提供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近三个月对账单。账户金额不足可能导致拒签。 旅行期间如居住于酒店,银行账户余额须满足每日可支配金额不少于500丹麦克朗;如居住于私人住宅,每日可支配 金额不少于350丹麦克朗。
辅助资料复印件银行定期存折、房产证、汽车行驶证或其他辅助资产证明,如股票清单、国库券等(可选)。
旅游医疗保险原件申根国家适用的医疗保险中英文版或英文版原件。须包含:门诊和住院费用、医疗送返回国费用、遗体送返回国费用,承保金额不低于30,000欧元。
邀请函原件由邀请方出具。使用在线邀请函VU1/VU5( newtodenmark.dk) 会显著缩短申请受理时间。 如邀请方是附属公司,请使用VU5邀请函;参访多家公司的申请人,须提交每家公司出具的邀请函。如不使用VU1/ VU5,邀请函须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、加盖公章、邀请人签名、注明日期,并写明: 1) 邀请方完整地址、电话号码及联系人; 2) 明确注明访问目的、停留时间、详细行程; 3) 旅行费用承担方; 4) 签字人员姓名及职务。
贸易往来文件原件双方贸易往来文件,例如货物提单、合同、意向书、联系邮件等。
展会材料原件如参加展会,需提供展位图和付费发票扫描件(如适用)。
其他资料复印件申请人希望提交的补充材料
注意事项
不分领区,全国收证。所有材料(除护照外)必须提交A4大小的彩色复印件。
请注意,递交相关公证书原件时,请同时提供一份对应的复印件
请保证您的申请包含足够的、正确的、准确的信息。所有信息必须正确并能反应您的行程。
如果递交时有任何材料缺失,您可以在3个自然日内向签证中心补交材料。(补交材料须知)
申请人可能会被使领馆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者面试。
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不参与申根协议,仅持有丹麦或其他申根国家的申根签证不能够进入格陵兰岛和/或法罗群岛。根据大部分的旅行计划,持有格陵兰岛和/或法罗群岛的签证申请基本上伴随着申根签证的申请。如果您在申根地区的主要目的地是丹麦,您可以提交格陵兰岛和/或法罗群岛的单一申请,以及丹麦申根签证。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的签证申请由丹麦使领馆签发。
办理流程
  1. 1
    上传材料和预审
    预审需要的材料
  2. 2
    材料整理和预约
    整理审核材料以及加急预约
  3. 3
    客人面签
    递交材料录入指纹
  4. 4
    出签
    出签快递寄送或自取
¥1,500.00 /人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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